「新年新事 」 陸 輝牧師講,宗易明弟兄記( 2020年01月05日)

若你問人世上會否有新事,別人可能會以《傳道書》的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」來回應你,然而《以賽亞書》清楚指出上帝「要做一件新事」,豈不是有衝突嗎?首先,《傳道書》指的是不為時間設限的話,事情的規律、模式會不斷重複,因此作者的結論是沒有新事;而《以賽亞書》指的則是上帝在一個時代下的作為,對當代的人來說,是新的事,所以兩者沒有衝突。那我們既生於這時代,何不期待新事的發生?讓我們從《以賽亞書》,看上帝做的新事。

  1. 上帝的說話 (14-15)

那時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都沒有遵行上帝的吩咐,因此上帝先藉其鄰國亞述滅了以色列,及後因亞述殘酷的行為,上帝又藉巴比倫分別滅了亞述和猶大,所以猶大的子民被擄到巴比倫,然後被擄的子民向上帝呼求,求祂施行拯救。14-15節是上帝的回應:祂會審判巴比倫,甚至令巴比倫出現原本用來享樂的船都變成逃難的船的景況。後來波斯滅了巴比倫,使被擄的人能歸回耶路撒冷,引證了上帝的應許。

經文也揭示了上帝的屬性,包括救贖主、聖者、創造主和君王,顯示上帝是掌管歷史及審判罪惡的主。祂滿有能力,能審判壓迫者,令子民得著安慰和盼望。我們也該對上帝有如此認識,在此認識下看個人生活、教會發展和香港發展,好讓我們懷著此信念加深對上帝的投入,而不是對上帝點到即止、避之則吉。

  1. 上帝歷史的作為 (16-17)

經文所描述的是出埃及事件,那時埃及法老欺壓以色列民,要他們只有經濟貢獻,逼他們作廉價勞工,於是以色列民呼求上帝,然後上帝差遣摩西將以色列民帶離埃及,拯救了他們,也審判了埃及人。作者提起此事,是通過上帝過往的作為來引證祂的真實,好讓以色列民即使面對困難,也能存信心按著上帝的應許來生活。

  1. 除舊迎新 (18-20)

上帝應許以色列民,使他們歸回耶路撒冷,又要他們不要思想古時的事,那為何又提起出埃及之事呢?事實上人往往記憶最深的,是自己的創傷,上帝要以色列民學習放下陰影,以免被其主導生命的方向。要迎接新事,就要放下創傷,不要再記念,同時以寬恕的心看待,否則就不能真正的放下。若能放下,便能騰出空間去迎接上帝的新事。

當我們騰出空間後,就要留心發現上帝為我們做的新事,那是救贖的應許。既然耶穌已救贖我們,我們如何活出新的生命呢?你有甚麽計劃?有甚麽期望?有甚麽感動?若你把這些事都祈禱交託,上帝必會指導你。所以要從過去跳出來,發現上帝的應許,那麽生命就能見證上帝的作為,也能回應及處理香港社會的問題,藉此帶來環境的更新。

  1. 百姓的使命 (21)

百姓的方向是述說上帝的美德,向列國彰顯上帝的作為。我們作為上帝的子民,要用口傳揚福音,也要用生命作見證,向他人展露上帝的奇妙。

2020年,你期待上帝的新事嗎?有甚麽仍然纏累你,導致你無法迎接新事?我們對自身的使命,有足夠投入感嗎?讓我們今年帶著聖靈的感動,為自己帶來更新,為教會帶來更新,更為香港帶來更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