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要孝敬父母」古廖玉明師母講(2016年5月8日)

經文:「弗61-4節、腓2:22節」  

 (一) 要聽從父母

(弗6:1)父母對兒女有養育之恩,就是按世人的觀點來說,兒女聽從父母都是理所當然的。「要在主裏聽從父母」是甚麼意思呢?

(1) 靠上帝的恩典來聽從父母──正因為父母不完美,所以上帝才需要命令我們,叫我們不憑感受而是憑著意志去聽從父母。上帝饒恕了我們許多的過犯,我們照樣靠上帝的恩典來饒恕父母,唯有這樣我們和父母才可以一齊得到釋放。其次,若父母或家族因信仰而向我們施壓,我們要信得過上帝的應許,「上帝是信實的,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;在受試探的時候,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,叫你們能忍受得住。」(林前10:13節)

(2) 照上帝的意思來聽從父母──弗6:4「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的氣,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。」當日的社會是以父權為主,父親是絕對的權威,甚至可視兒女為自己的擁有物。但是聖經告訴我們,父母不是兒女的主宰,他們都要按上帝的心意來教導兒女。

(二) 要孝敬父母

上帝將孝敬父母放在十誡裡面,而唯有「孝敬父母」這一條誡命答應使人得福、在世長壽(弗6:2-3)。怎樣是孝敬呢?孝敬就是尊敬、珍惜、重視。有些人用物質和錢財來愛錫父母,但是在言語上沒有一種尊重的態度,這樣不算孝敬父母。勸諫父母時,要控制我們的舌頭,絕對不可辱罵他們。有些基督徒看不起父母,譏笑父母跟不上時代;等他們到了某一個年紀,懂得欣賞父母的時候,可能已經太遲了。今日我們就要感謝父母曾為我們勞苦,這是對他們最大的安慰。無論我們到了甚麼年紀,都需要尊敬父母。我們不單小心照顧他們的身體,更要著緊他們靈魂得救的問題。在重男輕女的華人社會,女性承受很多壓力,到了結婚生子就有講不盡的掛慮。即使母親信了主,要鼓勵她、陪伴她追求真理,使她早早飽得上帝的慈愛。

 (三) 要報答「屬靈父母」

我們在教會成長,斷不能單靠父母的力量,尤其是當我們的父母是未信的,或是他們不能以真理和以榜樣好好地培育我們。我們的成長很靠賴教會的資源,例如長執、主日學老師、團契導師、組長等,當中有些人對我們特別關照,長時間伴我們同行,這些長輩就是我們的屬靈父母,教導我們愛上帝,愛人,愛教會。怎樣報答他們呢?腓2:22節,使徒保羅稱讚提摩太:「他興旺福音,與我同勞,待我像兒子待父親一樣。」報答屬靈父母最好的方法,莫過於我們肯接棒,成為新一代屬靈父母。

做屬靈父母有些甚麼條件?從那裡開始?

  • 屬靈父母必須是重生的基督徒、肯裝備自己。

  • 過簡樸的生活,不以賺錢、享樂為人生的目標。

  • 在你的親屬中若有「二手」基督徒,你最適合去扶助他們。

  • 接受主日學老師、團契導師、組長等訓練。

  • 一切從瞭解開始:7月協助暑期聖經班來關心小朋友、8月探望營

會來認識青少年。

甚願我和你有著父母的心腸,扶助我們屬靈的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