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1日教會舉行佈道會,主題:「活在當下?」,我們實行「一領一」行動,每位弟兄姊妹都定下一位邀請對象,祈求上帝帶領邀請對象能夠應邀出席,並且在聖靈的帶領下決志歸入耶穌基督。或者,有人擔心被邀請的對象會依然心裏剛硬,拒絕耶穌基督的福音,所以不太安心去放膽邀請。然而,一個人會否決志信主,是藉著聖靈的帶領,這是我們邀請者所不能控制。所以,只要我們履行邀請對象的責任,就可將使人得救的責任交託上帝並且祈禱。
哥林多後書2章15節,「因為我們在上帝面前,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、或滅亡的人身上,都有基督馨香之氣。」我們向人傳福音,若然對方拒絕接受,不代表我們為福音的付出變得徒然。傳福音者都散發了「基督馨香之氣」,意思是對於不能得救的人,在他生前所傳過的福音信息,即這些「香氣」,將成為他未來葬禮的祭禮;對於能夠得救的人,這些香氣甦醒他們的靈魂。傳福音是關乎生與死的職事,所以保羅不禁加上一句:「誰能擔當得起?」。(林後二16)
弟兄姊妹,傳福音是羞辱、自我虧損的職事?或是決定生死、影響深遠的職事?無論如何,我們都應甘心做這事,這是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責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