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次的經文是關於浪子的故事,這個故事是說有一個人有兩個兒子,有一天小兒子走來找爸爸說:「爸爸,請你將我應得的產業給我。」在古時一般情況是等父親過世後才分家產,也許這個兒子會惹怒父親,但這個父親竟照小兒子的要求去做,不但將產業分給這個小兒子,還分給了大兒子。小兒子拿著這些家產過了幾天便遠走高飛,去到遠方任意放蕩、浪費資財,便將他從父親那所得的都花光了。後來他所在的地方遭遇飢荒,一無所有又飢餓的他便去投靠當地的一個人,那個人吩咐他去放豬。在他飢餓得連看到豬吃的東西也想拿來吃的時候,也沒有人給他吃的。在真的走頭無路時他醒悟過來,想起父親有很多僱工,充足的糧食,為何要在這餓死?於是便決定回去父親那,回去前還想定了對父親要說的對白:「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」當父親在門前看到小兒子,就動了慈心、跑去歡迎他,小兒子便照著之前想好的對白對父親說:「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」父親聽後卻吩咐僕人拿上好的袍子來給小兒子穿,又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,把鞋穿在他腳上。很奇怪,小兒子對父親說的,比之前想好的對白少了最後那句,是他忘了呢?還是他是記得的,但看到父親熱情地歡迎他後而不說了?他是真心回來向父親認錯?還是只是為了回來討吃?其實這次小兒子回來找父親有可能性命也不保,因為按申命記 21:18-21節記載貪食好酒、不聽父母的說話的人,換來的結局就是被眾人用石頭打死。所以這次小兒子回家,如果他的父親或其他家族長輩不接納他,他便必死無疑,因為他所做的不單只違反律法,亦令他的家族蒙羞。但是什麼令這小兒子回家呢?因為他了解他的父親,知道若他回去父親一定會無條件接納他,其實他之所以能活到今天,極可能是父親多次寬容他,不斷給他機會,但是他不明白父親的用意,他只知道父親是一個對他很好的父親,於是他便回去。或許你們可能會想這兒子真的很差勁,竟然利用父親的這份慈心,但是真心還是假意重要嗎?對父親來說兒子回來是真心知錯還是只是回來討吃並不重要,最重要是兒子回來了,因為兒子一天在外便必死無疑,而他回來便代表還有機會去改變他。
我們看回15章第1-2節會發現觸發起耶穌說這個故事是有一班稅吏和罪人去找耶穌,要聽耶穌講道,其後還一起吃飯,就因為這樣便招來一班宗教領袖的非議。於是耶穌便對這班宗教領袖說了這個故事。但你們認為那班稅吏和罪人聽完耶穌講道後會懺悔認罪、跟隨耶穌嗎?耶穌有十二個門徒,每一個也是祂親自挑選的,你們想耶穌是否到人生盡頭、被釘十架前才醒悟他選錯了猶大和彼得呢?耶穌知不知道這些人來找祂的動機呢?耶穌清楚、知道,但為什麼祂還要選這些人,和這些人一起呢?路加筆下的耶穌是來者不拒,稅吏、罪人走來找祂、祂接待;甚至被那些法利賽人和文士罵過,祂也照樣與他們一起吃飯,因為耶穌真的想接觸這些人,去改變他們,同樣天父也是,我們的主正是活現天父的那份心腸,就像故事裡的父親一樣,這兒子回來是真心還是假意是次要,最重要他回來了,他回來父親還有機會去改變他。是否人人也能體會到這父親的那份慈愛呢?不是的,下文就是說大兒子他不知道、不明白,反過來說父親是傻的。弟兄姊妹,如果一個家,每一個人也能體會這個父親的心腸,都能夠明白這父親的情有多深,我相信就算離家出走的人也會回來。有人說教會就像家一樣,弟兄姊妹你們今天回到教會,你們想誰最開心?誰最想看到我們?你們能否體會那份為父的心腸、那份愛意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