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乃是為上帝的榮耀」(約11:4中)主說:『這病不至於死,乃是為上帝的榮耀,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。』」(約11:4)驚訝的答案:「為了榮耀上帝」才使人陷在困難中,我們豈不成為棋子由祂擺佈嗎?主一開始便有具體目標,是要拉撒路從死裡復活,使人知道主是彌賽亞,能勝過死亡。請不要以為我們是棋子對我們不公平。主沒有犯罪卻為我們付上生命的贖價,這是公平嗎?祂說得榮耀是甚麼事呢?是指祂的死亡,祂絕不免去十架的苦楚,同樣不能減輕祂對門徒的要求,要背十架跟隨主,要付代價,但因此我們也會得榮耀。「若有人服事我,就當跟從我;我在哪裡,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;若有人服事我,我父必尊重他。」(約12:26)所以「No pain. No gain」──「沒有痛苦,沒有收獲。」苦難、逆境若處理得好會為我們帶來榮耀與尊貴,我們所受的苦只是暫時,再沒有甚麼比一個聖徒在苦難中顯出榮耀更能吸引未信者注意,更具說服力。結果是:「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做的事,就多有信祂的」(約11:4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