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點著的明燈」 古學賢牧師講 (2016年8月14日)

經文:太3:1-6;5:3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          

聖經記載耶穌有三次提到施洗約翰,他對耶穌的傳道工作有很大的幫助,約5:35耶穌特別稱讚「約翰是點著的明燈」,另一個聖經版本譯為:「約翰是點著而且發亮的燈」。他做過些甚麼呢?

一、傳揚悔改的信息 (太3:1-3)

(太3:1-3)施洗約翰住在猶太的曠野,在約旦河一帶的地方傳道,他說:「天國近了,你們應當悔改。」悔改是思想和態度的轉變,本來悖逆上帝、背向上帝,現在180度轉過身來,面向上帝,決心將自己交給上帝。施洗約翰直接斥責罪惡,本是令人反感,但是施洗約翰悔改的信息,卻是預備了許多人的心,叫人接受那位將要來的基督。

悔改是要人面對自己,認識本相,承認我們的罪過,求上帝寬恕。當時,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是在耶路撒冷,那裡有宏偉的聖殿,有很多祭司和宗教領袖,但各式各樣的人,(太3:5-6、路3:12-13)包括稅吏和士兵,甚至猶太教的領袖,從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,並約但河一帶的地方,都出去到約翰那裡,承認他們的罪,在約但河裡受他的洗。

接受了救恩的人亦經常要為自己的罪懊悔。有人會問:我們為教會多做些事,多奉獻金錢,可不可以請上帝不要計較我們在生活上的罪過呢?當然不可以。一切事奉或奉獻,不能代替真心的悔改。又有些基督徒以為悔改會剝奪他們的快樂,事實剛好相反,歷代信徒都經驗過,世上沒有任何事比罪得赦免更令人快樂。賽57:15,至高的上帝應許赦免我們,甚至願意與我們同住,我們怎能不快樂呢?今日,在我們的生命裡面,有那方面實在需要悔改?

約翰不單宣揚悔改的信息,第二方面,他過著燃燒自己的生活。

二、過著燃燒自己的生活 (太3:4-6)

約翰在曠野居住,他身穿駱駝毛的衣服,腰束皮帶,吃的是蝗蟲和野蜜。這種簡陋的生活方式,是最貧窮的人所過的生活。約翰的工作有很明顯的效果,很多人到他那裡受洗;但他非常清楚自己不是基督,而是奉差遣為基督作先鋒 (約3:28)。當耶穌一開始出來傳道,約翰就指著耶穌對人說:「看哪!上帝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!(路3:16)」約翰常常公開地為耶穌作見證,他很謙卑地說:「祂才是你們所等待的那一位,我給祂解鞋帶也不配。」

約3:26-30,約翰的門徒見到群眾都轉去耶穌那邊,約翰的門徒感到難過;約翰自己卻這樣說:「現在我心滿意足了!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。」他的任務是叫人將焦點放在耶穌身上,只要他的見證令耶穌得榮耀,他樂意失去自己的聽眾!約翰一心為了耶穌,他只看到耶穌,沒有看到自己。四卷福音書中,約翰都沒有行過一件神蹟,但他整個人生就是一個神蹟,他是點著的明燈,為主燃燒自己。

我們若同樣有約翰這份激情,就求主叫這團火在我們心裡繼續燃燒。人只能活一次,我們是不是只想平淡悠閒地過一生,忘記了燃燒生命?燃燒,無可避免要耗盡。「約翰是點著的明燈。」你若要發光,必須先燃點自己,付出代價。基督徒不應該害怕生命終結,反而應該擔心浪費生命。滕近輝牧師說:「寧願燒盡,不願銹壞。」【突破】雜誌有一句名言:「與其咒詛黑暗,不如燃燒自己。」施洗約翰已經為耶穌發出生命的光輝,耶穌期望我和你成為當今的約翰,願意為祂燃燒自己的生命,引導人歸向上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