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俊夫牧師 - 「對人有情,對上帝就更要有愛!」(2017年2月12日)

早前KCG(青年團契)中被笑話我仍是「光棍」一名(即仍是單身),連我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出來,但講真,我都幾樂得自在!有伴在旁也好,仍是單身也好,相信更重要的都是要做有「情」人!如果過情人節只是「例行公事」,情若欠奉,那麼寧願不過也罷!對嗎?在此鼓勵那些與我同是單身的弟兄姊妹,我們都要過「情人節」,讓我們都作有「情」之人;至於已有伴侶的肢體,也請以「情」珍惜您的另一半。過情人節,盼不只專注於情「人」,更要「愛」那賜人有「愛」的上帝!我們都心知肚明,若不是上帝,人的愛就有限,因為──「我們愛,因為上帝先愛我們。」(約翰壹書4:19)

情人節將至,願有人繼續有情,對上帝──繼續有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