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成為屬靈恩賜的管家(三)」陳如炳牧師講,黃旭曦弟兄記(2017年2月19日)

經文:以弗所書4:11-16節

在古代已經出現了管家這種角色,並在家庭裏面擔任著重要任務。保羅在「加4:2」提到「在師傅和管家手下」,這是承傳了希臘及羅馬人的習慣。一般法例規定孩子到14歲才由管家手下交還父母,孩子大部分時間與管家一起生活,起居飲食都跟隨管家。漸演變至管理其他僕人,家庭大小事務以至主人的生活作息。希臘文新約聖經「管家」一詞共出現10次,這詞是由房屋與管理組成。例如,(路12:42)記述要成為忠心有見識的管家及按時分糧。並體測別人的需要和給予供應。還有,(彼前4:10)提到要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。上帝將眾多的恩賜給予基督身體裏的成員,所以我們需要成為忠心的管家,有效地運用這些恩賜。

屬靈恩賜的項目

   韋拿博士宣教數十年,他對屬靈恩賜的理解給予我們很多的啟發,他將屬靈恩賜總結成為27項。如預言、執事、教導、施惠、治理、憐憫、智慧言語、獨身、自願清貧等等。另外,顏德活主教也提倡了屬靈恩賜的研究一共20項。我們應用正確的態度和方法去理解屬靈恩賜,這樣可以避免了與教會需求性上的衝突和誤會。

屬靈恩賜的分類

    主要分為事工性質的恩賜和彰顯性質的恩賜。前者是教會在每一日事工運作上必需要擁有的恩賜。這五種恩賜相關的事工為使徒、先知、傳福音、牧師和教師,他們都是教會被建立起來的主幹。後者彰顯性質的恩賜,存在的目的是彰顯上帝的大能,如智慧言語、醫病、異能、辨別諸靈、說方言。

屬靈恩賜與個人的關係

 屬靈恩賜擁有的基礎

    我們如果能夠清楚認為自己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,神就已經將屬靈恩賜放在我們中間。另外,確認屬靈恩賜是必要的,因為要打勝一場仗,不可能單靠個人的勇氣和努力,應該善用恩賜,才能事半功倍。如果我們能夠確認自己擁有屬靈恩賜,就可以祈求神給我們擁有一個樂意事奉主的心境,渴求身邊的人得益處和看見教會的增長。最後我們需要認真為自己恆切禱告,祈求和發掘出自己的屬靈恩賜。

進行的步驟

    我們可以先了解屬靈恩賜的內容,再從屬靈書籍上為自己進行評估。了解自己的感覺和參考過去事奉的過程和效果。我們還可以詢問牧者肢體的建議,借此印証自己的屬靈恩賜。最後要清楚教會事奉的現況及需要,從而發揮相對的屬靈恩賜。

    對屬靈恩賜的無知,極可能就是今天教會增長遲滯的主要原因,也是無數灰心、 缺乏安全感、 焦慮和犯罪感的來源,攔阻信徒活潑事奉上帝。求主鼓勵我們立志前行, 甘心承擔,勇闖高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