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至親與主僕相處之道:愛與順服(二)」陳如炳牧師講、鍾麗詩姊妹記( 2017年9月24日)

沈約翰 (John  Sammis) 的「信靠與順服」寫於1887年,指出 「 順服與信靠像孿生兄弟一 樣密切 , 缺乏對上帝全然的信靠,一定不能全心順服」。他清楚說明順服不是單獨存在的,保羅在論及丈夫、父母、主人的領導角色,同時提及真愛在其中的角色。現世是一個不願委身的年代,人人期望最少付出收穫最多,「金錢、利益、觀感覺」已取代了「忠誠」的位置。我仍然相信「 愛 」與「 順服 」能化解人際的矛盾,建立 和諧的人倫、人際關係,有能力迎向人生的挑戰.。

 

    1.順服是說明角色與次序: 太太順服丈夫、兒女順服父母、下屬服從上司是角色與次序,不必與地位高低混為一談。國家、團體、公司、家庭都需要有人負責領導,為團隊的最大好處做最終的決定,並為決定負責任,是必須而正常的。丈夫與太太在上帝眼中是同等的,然而在家庭崗位分配,上帝分派丈夫擔當領導的任務,領導者須要預備付出代價。

    順服並不表示不容許表達意見、分享、反映,主耶穌在釘十架前的禱告(路22:42)表明人子的意願是不想釘十字架。順服的實踐是在表達意願之後,仍然全心全意按上帝最終決定行事。我對普世發展了數十年的民主體制毫不樂觀,當社會每個人都在宣示自己的理想而排擠其他見解,只容許用自己獨一的程序與方式做事,全力找對方錯失,未來還有希望嗎?若教會、家庭也被這模式支配,前景肯定暗淡。

 

    2.犧牲的愛是這樣的(v.25): 「愛」(Agapao)常用在上帝對世人的愛,是情理兼顧神聖之愛,是高尚的、沒有個人偏見的愛。這種愛包括願意為對方付上一切,像主耶穌為教會捨己 v.25) , 日常具體的表現是照顧、保護。(v.29)「保養」(滋養feeds / nourishes) 及「顧惜」 ( 照料  care for) ,政府立法保護兒童、婦女,擁有真愛的丈夫、父母往往不會留意法例的期望,而是傾盡所有遠超法例的要求。全心全意的愛擁有神奇的力量,推動人甘心樂意做到最好。

 

    3.領袖當自強: 發號施令看來是不錯的角色,然而在欠缺丈夫、父母、主人榜樣的時代,失去培養優秀領袖的氛圍,擁有領袖位置的人,必須努力急起直追,重拾領導的使命,並使之發揮功效。有人成為領袖的原因是團體沒有人願意擔任,領袖的任務是帶領團隊登陸諾曼第,打一場漂亮的勝仗,贏取信任及團結隊友,其他的成員有無可取代的角色,就是培育團隊的領袖,協助他們成為優秀的領袖,祢願意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