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僕人領袖」陸  輝牧師講,洪慕冰姊妹記 (2023年11月19日)

經文:馬可福音14:6-13節  

最近的區議會選舉或教會同工聘任、堂委選舉都是希望選出一位能幫助市民、教友的領袖,究竟我們又怎樣去看「領袖」呢?

基督是一位君王,是舊約應許在將來以色列亡國後上帝賜給祂們的君王,從彼得認信開始,耶穌三次預告自己是受苦的基督,第一次是在8:31節:「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、 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、並且被殺、過三天復活。」 第二次是在9:31節:「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、祂們要殺害祂.被殺以後、過三天祂要復活。」第三次就是在今天的經文前一段10:33-34節:「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、祂們要定祂死罪、交給外邦人。祂們要戲弄祂、吐唾沫在祂臉上、鞭打祂、殺害祂.過了三天、祂要復活。」為何耶穌要重複說明衪這受苦的角色呢?

門徒一般也認為君王是一個掌權的,怎會受苦呢?門徒的焦點都在權力上,所以祂們的請求也與權力有關,在35-41節中就是兩個門徒對耶穌作為一個君王而有些請求,祂們希望將來得國時,希望一個能坐在耶穌的右邊、一個坐在左邊。耶穌就反問祂們:「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,我所喝的杯,你們能喝嗎?我所受的洗,你們能受嗎?」杯是指受苦的杯、洗是指死亡的洗禮。雅各和約翰除了得不到所求,還被其祂十個門徒惱怒。

一般人的權力觀是從小到大都活在充滿競爭的社會裡(如讀書、工作)及追求權力從而得到話事權,之後便演變成權力鬥爭,就像十二門徒一樣。當大家爭奪權力時往往會將罪惡動機包裝成理所當然的。耶穌在42節便回應門徒,用外邦人的權力觀作比較,外邦人的權力觀是由君王治理、和有大臣操權管束祂們,而耶穌的權力觀是為大的作用人、為首的便作僕人。耶穌想帶出叫我們不要跟隨世俗的權力觀,要我們學習衪作為領袖的心態。耶穌就在45節將衪的榜樣說出來:「因為人子來,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。」耶穌雖然是舊約應許的君王,但衪需經受苦後再回來時才得榮耀,就像但以理書7:13-14說:「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,見有一位像人子的,駕著天雲而來,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,得了權柄、榮耀、國度,使各方、各國、各族的人都事奉衪。衪的權柄是永遠的,不能廢去;衪的國必不敗壞。」

耶穌透過服事來領導,並用自己的榜樣贏取尊重。耶穌提醒我們要樂意受苦然後得榮耀,不要爭權奪利、貪求別人的讚美,在遇到困難時一同去面對,在悲情中仍存盼望,並效法耶穌的榜樣,一同成長。耶穌透過服事來領導,並用自己的榜樣贏取尊重。耶穌提醒我們要樂意受苦然後得榮耀,不要爭權奪利、貪求別人的讚美,在遇到困難時一同去面對,在悲情中仍存盼望,並效法耶穌的榜樣,一同成長。  耶穌透過服事來領導,並用自己的榜樣贏取尊重。耶穌提醒我們要樂意受苦然後得榮耀,不要爭權奪利、貪求別人的讚美,在遇到困難時一同去面對,在悲情中仍存盼望,並效法耶穌的榜樣,一同成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