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馬可福音 8:22-26;10:46-52節
今天兩段的經文都很相似,都是講述耶穌醫治瞎子,要說耶穌的神蹟其實一件已足夠,為何要記載兩段相似的經文?
馬可福音8:22-26節記載的第一個瞎子的神蹟我稱它為「尷尬的神蹟」,因為耶穌第一次按手時,瞎子只看到一些樹木在走路,耶穌第二次按手後,瞎子才完全看得清楚,你們有看過耶穌行神蹟是需要用兩次才成功嗎?這能讓我們思考到,耶穌是刻意這樣做的,馬可福音的寫作是有佈局的,從記載第一個瞎子到第二個瞎子就像一個括號。
在第一段瞎子的經文後面,耶穌問門徒說:「人們說我是誰?」門徒回答是施洗約翰、是以利亞、是先知裡的一位,耶穌又問:「你們說我是誰?」彼得回答說是基督。這與第一個瞎子用了兩次醫治成了「比喻性的神蹟」,試問如果你是那個瞎子,耶穌第一次醫治後只看到模糊的影像,你會收貨嗎?當第二次醫治後完全看得清楚時你才會真真正正相信耶穌吧。所以如果門徒對耶穌的認識一樣模模糊糊,耶穌會收貨嗎?所以耶穌要再問門徒祂是誰,直至彼得答出了是基督為止。所以只有當我們自己能認出耶穌是誰,才是真正開始對耶穌的跟從。
馬可福音中間的分段記載耶穌三次往來加利利省的傳道旅程,在8:27節說:「耶穌和門徒出去,到凱撒利亞.腓立比的村子去。在路上,耶穌問門徒說:「人們說我是誰?」和10: 52節說:「耶穌對他說:「去吧,你的信心救了你。」瞎子立刻看得見,就在路上跟隨着耶穌。」這兩段經文也出現「在路上」三字,而夾在這兩段經文中間的經文也出現過幾次「在路上」或「行在路上」的字眼,作者不斷重複這字眼就是要我們發現這重點,「在路上」是靈程路上的意思,在中間的經文裡耶穌三次預告祂會被釘十字架:第一次預告後,彼得被耶穌斥責;第二次和第三次預告後,門徒都只爭論誰為大,終究他們沒有聽清楚耶穌的說話,看不清耶穌是誰。對主耶穌基督的真實認識,斷不能離開認識祂的十字架,也絕不能逃避我們自己要背負的十字架。在跟從主的路途上,甚麼事最能模糊我們的視野?在8:33(新普及)說:「耶穌轉身,看著門徒,斥責彼得說:“撒但,走開!你只從人的角度看事情,卻不從上帝的角度看事情”」如果我們只從人的角度看事情,不從上帝的角度看事情,這樣便會弄錯耶穌是誰。這是基督徒的常態,但我們不要接受這常態,這會令原本我們看得見光明的事物變成黑暗,所以我們要能看見、看得清楚,辨明黑暗所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