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約翰一書4:7-21節
基督徒群體是愛的群體,而整個群體的標記就是愛,但群體內的爭執導致肢體離開教會,為何面對爭執時好像愛心就不復存在了嗎?約翰一書寫於異端出現的時期,對於愛有錯誤的教導,所以約翰要教導信徒認證,和分別真的愛和假的愛。
一、愛的根源
愛的根源是來自上帝,上帝就是愛。(4:7-8)唯有上帝才有資格為愛下定義,上帝示範了祂對我們的愛,將自己最寶貴的獨生子耶穌差派出去,進入人群,甘願為我們這些罪人受死。人間的愛是來自人的感情和意志,需要有條件交換,自我需求和被愛感;上帝的愛是來自上帝本身,不會因為對人的感覺和意志而改變,是無條件的,只為了別人的益處。
在基督群體裏面,就是要彰顯上帝的這種愛,上帝的愛成為了榜樣。我們要「彼此相愛」,因為我們虧欠了上帝,要履行對上帝的責任。(4:11) 當人能夠超越自己,去愛一些自己認為不可愛的人,就印證到上帝造就和改變了自己的生命。(4:12) 我們彼此相愛,也認證了上帝在我們心裏面,也知道我們對上帝的愛是完整的。
二、顧及別人感受的愛
一直以來,對教會群體傷害嚴重的是弟兄姊妹之間的爭執。為何牧者處理弟兄之間的衝突這麼困難?因為人的情緒掩蓋了所有理性的思維,說什麼道理也沒有用,但這種情緒對個人來說是最深刻的。我們要做到「彼此相愛」,要放低人世間哪種有條件的愛,而去彰顯上帝哪種無條件具有深度的愛。也就是要留意顧及別人的感受和情緒反應,先放低自己的理性,嘗試以別人的角度和處境去想,讓凡事也可以好好地在一個平和的氣氛下互相商量。
三、愛裏沒有懼怕
群體中出現矛盾時,各方陣型互不退讓,原因往往是出於懼怕:是懼怕去面對,懼怕失控、失去尊嚴、尊重,失去自我價值。這種恐懼驅使我們偏離了上帝的愛,也奪去心中的平安和盼望。18節上半部:「愛裡沒有懼怕;愛既完全,就把懼怕除去。」在上帝裏面,完全的愛是沒有懼怕的。
有人曾經用合約來形容現代人的人際關係,把人與人之間的離離合合當作平常的事。人與人之間好像有一份合約在背後,合則來,不合則去,是合約背後雙方條件交換的精神。我們在這種合約的關係裏是沒有安全感的,有很多不安、懼怕和顧慮。然而,合約關係是很脆弱的,也會中斷,但在主内彼此相愛的關係卻不會因為任何原因而終止。在第15和16節來回反覆講要幾次「住在裏面」,描繪一種盟約的關係,一種「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」的連結。上帝是愛,在上帝愛裏面,人與人之間有一種不能反悔,永不回頭的連結;看重的不是工作表現或者業績,或者是否提供足夠情緒價值的合約式關係。
上帝的愛是一種永恆的盟約,沒有任何的事情、際遇、或者人能夠將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。在愛裏是沒有懼怕!上帝亦將我們與一些跟我們不同的人、不認識的人、甚至曾經有個過節的人,捆綁在這個盟約的愛中,連結在一起,為的是我們能夠活出彼此相愛的教導。讓我們提升一個層次去經歷上對的愛,就是要除去所有心中對關係的障礙和懼怕。教會要成為一個真正彰顯上帝的愛的群體,「立己顧人,共建家園」,一起去經歷上帝哪一種完全的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