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愛我的家」陳佩恩姑娘講、 洪慕冰姊妹記(2026年5月10日)

經文:馬可福音5:18-20節

在家千日好,有一位弟兄被賣豬仔到國外,當回到香港的家,他才能好好的安心睡覺;另一位弟兄在外地工作,當回到香港,第一件事就是回屬靈的家休息。人最幸福是擁有自己的家,居無定所是很痛苦的。

「家」是什麼呢?是家人共享喜樂憂愁的安樂窩,「家」讓我們覺得這個地方是互相關懷接納支持的地方,而且若你有困難,「家」會鼓勵你、教導你和供應給你。基督徒有兩個「家」,地上的家:是有父母兄弟姊妹的家;屬靈的家:是蒙救贖、成為天父兒女後,成為上帝家裡的人,基督徒回教會不是為聽道、不是聽眾,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是信徒的家,我們回教會是學習彼此相愛、互助、共苦共樂。不過今天的教會我們發覺會互相批評,有很多不必要的仇恨,彼此之間關係很疏離。

一、超越藩籬

今天的經文講述一個從前被鬼附身的人懇求耶穌,要跟隨耶穌,耶穌不同意,並叫他回家去,將主為他作的事都告訴親屬們,他便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,使眾人也希奇。當這曾被鬼附身的人聽到耶穌說的話後,他內心必定有許多困惑:「我能夠回家嗎?」

馬可福音5: 3-5節:「那人常住在墳塋裏、沒有人能捆住他、就是用鐵鍊也不能.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、鐵鍊竟被他掙斷了、腳鐐也被他弄碎了.總沒有人能制伏他。他晝夜常在墳塋裏和山中喊叫、又用石頭砍自己。」因為他曾帶給家人許多困苦,真的能夠回家嗎?但聖經說當耶穌叫他回家,那人便走了,即是他已經超越人世間所想的藩籬,他覺得即使自己過去曾經有許多失敗、許多不好的地方,但他要回家!要回到自己的家!因那兒有他的家人。原來只要你愛自己的家,你便可以超越很多人認為沒可能的事。但今天人們為著不同政見、支持不同政黨、不同歌星,竟然會離婚、父母兄弟變為仇人、朋友反目、離開教會。但我們是一家人,是主耶穌用寶血救贖的蒙恩人,不要讓無關痛癢的人破壞我們的關係。教會是蒙恩罪人聚集的地方,有人的地方便有軟弱,有人的地方,便有問題,教會是由「人」組成,教會經常有許多代禱事項,如各樣困難、病痛、相處等等,無論我們怎樣失敗,但也蒙恩得救。不論地上的家如何不如意,也可以有屬靈的家,天上的父會去補償生命所缺欠的。

二、將福音帶回家中

耶穌不但叫他回家,還讓他忘記過去,將福音帶回家裡去。他不但將福音帶回家,還走遍整個低加波利傳揚耶穌基督為他所做的事。這個動力怎樣來呢?為何他可以超越昔日的失敗、超越自己內心的衝擊而四出去傳道呢?馬可福音第5章開頭講述,耶穌吩咐污鬼從那人身上出來,污鬼便懇求耶穌不要讓牠們受苦,求耶穌打發牠們往豬群裡附著豬去,耶穌准了,污鬼附著豬群闖下山崖、投在海裡淹死了。污鬼被趕走之後,那人坐著、穿上衣服、心裏明白過來,變回一個正常人。當所有人也幫助不了他時,但耶穌可以,所以因耶穌為他作了這何等大的事,他便能靠著這動力去傳揚耶穌基督的大能。

三、打破人際嫌隙

        在一個天氣很差的日子,有一位牧師問一位長者:為何這樣辛苦也返教會?長者回答說:「教會是我家啊,每週也要回來一下,不回來會不安樂。」又有另一個弟兄因趕完功課很疲倦,在聚會時打瞌睡,聚會完了後跟我道歉說剛剛聽道時睡著了,我問他為何這麼累還回來教會?他說每個人累了也想回家,教會就是他的家,情願打瞌睡也要回教會。

        這個被鬼附的人家人對他不夠好,不理會自己的困苦,沒有為自己求主幫助,家中亦沒有自己的位置,但在蒙恩後、經歷上帝的愛,他的生命被改變了,把仇恨變成愛,與家人和好、向家人、親屬傳福音。主憐憫我,我便應該憐憫他人,將福音傳給他們,弟兄姊妹,教會並不完美,因為有人的地方便有問題,但我們不要記仇,要互相關懷、彼此關心,重點是「愛」,你們愛這個家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