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真正事奉者」 黃天相博士講,林日麗姊妹記 (2021年09月05日)

我1998年開始為大家負責聚會,以往由旺角東站走到教會,今天乘搭地鐵到土瓜灣站,非常方便,所以很早就到。我們希望事奉主也是按著自己的喜好、心意順順利利,但現實並不是這樣,環境是否影響我們事奉的態度才是問題。利未記8、9章講述亞倫及他的幾個兒子分別被膏立為大祭司及祭司,開始出入聖所事奉,但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、亞比戶卻出事。有時我們會以為自己事奉很厲害,但事奉本身並不是工作,上帝看的是事奉中我們跟祂的關係,是否符合祂的心意。

利10:1,上帝清楚規定點香爐是用祭壇上的火,不是隨便拿火點著。利10:2,以色列人曾經歷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當亞倫及摩西進入會幕,出來時同樣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,燒了祭壇上的祭牲,以色列人經歷此榮耀後便俯伏在地。今次則是燒死人,不聽從上帝的吩咐事奉,自己就要承擔責任。若事奉只是按自己的標準,這是虧損上帝的名;若遵從上帝的吩咐,遇到問題時上帝會處理。如以色列人出埃及時,聽從上帝吩咐進入曠野後沒有水、肉,但上帝幫助他們。

「於是摩西對亞倫說:這就是耶和華所說: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;在眾民面前,我要得榮耀。」 (利10:3) 上帝顯出權能也是榮耀的一種,摩西最後不能進入迦南,是因他不聽從上帝吩咐擊打磐石的事,在百姓面前不尊上帝為聖。不同人有不同喜好,但在事奉上帝應該有一致標準,不是按己心意,當亞倫遇到此事時最後默默不言。舊約教導遇到不如意、不明白的事要先靜下來,看上帝背後的目的。兩人死後的屍體玷污聖所,若亞倫的其他兒子處理屍體,他們也受玷污七天,不能事奉,所以由亞倫叔父的兒子用袍子把兩具屍體抬出去。

各人看事奉有不同方向,但標準是不要讓環境改變事奉的原則。事奉是有要求的,利10:6-7,摩西讓亞倫及另外兩個兒子以利亞撒、以他瑪不要為兄弟哀哭,祭司不要忘記事奉時的職責。上帝託付給我們的人,我們該如何回應?摩西急忙地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但已遭焚燒了,就怪責亞倫另外兩個兒子。贖罪祭有不同做法,如為祭司是獻牛,並用血抹聖所的香壇,如為其他人是獻羊,不須入聖所向香壇抹血。如不是為祭司獻,贖罪祭祭牲是給祭司吃,如為祭司獻,要燒了所有贖罪祭。「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」(利10:17),獻祭至聖分三種祭:燔祭、贖罪祭及贖愆祭,是祭司可以吃的,其他人不能吃。亞倫回應摩西這祭是為屍體玷污聖所而獻的,今天已獻燔祭及贖罪祭,但現在遇到這件事,雖然有資格吃,但也不應在聖所裡享用,所以把所有燒了,這成為我們學效的方向。

我們事奉的焦點應放在哪裡?遵行上帝的吩咐,上帝賜給我們時,我們可以選擇接受或放棄。上帝呼召我們不是去平安舒服的地方事奉,舊約記載上帝呼召先知去惡劣的環境事奉,事奉最重要的是我們是否活在上帝的心意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