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與基督一同受苦」朱淑芬傳道講 (2016年12月18日)

經文:彼得前書4:12-19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引言:根據一個關注基督徒受迫害情況的「打開大門」事工於2014年報告全球各地受到迫害的基督徒的人數已達一億人,亞洲、中東和非洲均是基督徒迫害的重災區。北韓是亞洲所有國家中迫害基督徒最厲害的地方,她已是連續第13年排名第一,估計現時仍有7萬基督徒因信仰而坐監。基督徒不但要面對明顯的暴力威脅如監禁、毒打、強姦、被殺等,亦有非暴力的迫害,如剝奪個人財產、遭家人斷絕關係、被放逐、被解僱等。基督徒在全球各地受迫害的數字原來是那麼驚人。今早我與大家分享的經文是彼得前書四12-19節。

  歷史背景:主後64年,當時的君王尼祿,他縱火焚燒羅馬城,然後嫁禍於基督徒,他宣稱這場火是基督徒所為。藉此逮捕基督徒,並用殘忍的方法懲治他們。在競技場,基督徒被迫穿上獸皮,然後放出惡犬/野獸,將他們咬死。或將他們與乾草捆在一起,製成火把掛在花園中,夜晚點火燃燒,照亮尼祿的花園。有見及此,彼得寫信給一班猶太信徒,鼓勵他們不要怕,要忍耐到底,在信裡面他提出三方面要信徒留意:

  1. 有火煉的試驗臨到我們 (v.12-v.13)

  當時,作為教會領袖的彼得寫信來安慰正處於水深火熱中的信徒,鼓勵他們要忍耐到底,靠著主的恩典來面對一切的苦難。彼得教導試煉是上帝容許的,目的是上帝陶造我們的過程,以顯出對上帝的信心和順服祂的旨意。v.13彼得提醒信徒若為主的名而受苦,不應覺得愁苦,倒以為喜樂;為甚麼為主受苦倒要為喜樂?「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」,這是彼得自己的經驗(徒5:41)。在將來,基督在榮耀中顯現時,所有基督徒所受的苦就會完結,到時,他們就可以歡喜快樂,並會得到獎賞。

  1. 為基督的名受苦是有福(v.14-v.16)

  彼得告訴他們,若有人為基督的名受辱罵,他們是有福的,信徒在受苦時,有聖靈賜給他們能力去面對迫害。另外,彼得在這裡提醒信徒:「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、偷竊、作惡,或好管閒事而當作主受苦」。彼得指出信徒若為這些事而受苦,是與信仰無關,以致招致一些不必要的為害,彼得要他們學會分辨,不要搞錯,以免自討苦吃。在v.16彼得勉勵信徒不要因成為「基督徒」而感到羞恥,他知道確實有人因著「基督徒」的名字而受苦,他們受到排斥或迫害。「基督徒」這名稱在新約聖經出現了三次,首次出現是在使徒行傳十一26「門徒稱為基督徒,是從安提阿起首。」因此,彼得鼓勵他們,要因這名字歸榮耀給上帝。

  1. 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(v.17-v.19)

  彼得對信徒說,因為時候到了,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,「時候到了」是指世界末日,此時,上帝的審判先從教會開始,按著次序,最終至地上所有的人。在經文中彼得問了兩個問題:1. 若是先從我們開始,那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,他們有何結局?那些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:廣義的指所有不信主的世人;狹義的特指逼迫基督徒的人,他們「將有何等的結局呢?」他們的結局將受到更嚴厲的審判。2. 若是義人僅僅的救,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,將有何地可站呢?「若是義人僅僅得救,」「義人」指因信稱義的信徒(羅五1);「僅僅得救」是指「經過千辛萬苦,最終得著救恩,亦即艱難地得救。」「那不敬虔和犯罪的人」就是「那不相信福音的人」(v.17),特別指那些「從人的情慾」而行的人(四2-3),他們「將有何地可站呢?」他們將會在審判台前站立不住(詩一5-6)。最後,彼得勸勉信徒要繼續行善,並要把生命交託上帝,相信造物主是信實的,祂必保守。

  總結:在經文中提到四次的「受苦」,1. 我們與基督一同受苦,倒要歡喜,因為將來基督在榮耀中顯現時,我們會得到獎賞。2.自討苦吃不是受苦,若作為「基督徒」受苦,不要感到羞恥,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上帝。3. 在受苦中信徒仍要行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