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「約6:35節」
一、群眾尋找主耶穌的原因 (約6:24~34)
群眾要迫主耶穌作王,他們渡過加利利海,在迦百農找到主耶穌。約6:26-27,主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你們找我,並不是因見了神蹟,乃是因吃餅得飽。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,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,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。」主耶穌不是說人不需要食物;正因為人需要食物,所以主耶穌為他們施行五餅二魚的神蹟。第28節,群眾以為可以用功德,用行為,用工作,來換取那「那存到永生的食物」。請留意,第六章出現九次「賜」這個字,清楚表明「生命的糧」是上帝所「賜」的恩典,不是人憑著努力可以得到的。
所以,第29節,主耶穌指出,人要得著生命的供應,必須先用信心接受上帝所差來的救主。第31節,群眾要求主耶穌能夠像摩西一樣,天天給他們食物,使他們吃得飽。32-33節,主耶穌糾正他們,說嗎哪不是摩西賜給百姓的,是上帝將從天上來的糧賜給他們;群眾卻任性地一味求主耶穌繼續將那些糧食賜給他們(第34節)。
二、 主耶穌的宣告 (約6:35~38)
於是,在約6:35節,「耶穌說:『我就是生命的糧。到我這裡來的,必定不餓;信我的,永遠不渴。』」生命的糧不是生活的糧,也不是物質的飲食。主耶穌說自己是「生命的糧」,這樣的表達是強調祂是我們生命當中不可或缺的。唯有主耶穌能滿足生命最深處的渴求,因為祂是生命的創造者、設計者,在祂那裡,我們才能找到上帝創造我們生命原本的意義。
三、 生命的糧為何重要? (約6:39~71)
1. 在這一段短短的對話裡,第39、40、45、54節,主耶穌四次提到在末日祂要叫信祂的人復活。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,所以人有永恆的本質,加上耶穌基督的救贖,才可得到復活的生命。主耶穌使人得生命,又能使人死而復活,證明祂是生命的主。主耶穌有執行審判的權柄,可以使人被定罪,也可以赦免人的罪!
2. 41-42節,「天上」這個詞彙在第六章出現了10次,由此可見,主耶穌所強調的,就是上帝的兒子甘願由「天上」降卑來到世界。
3. 第54節,主耶穌說:「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。」主耶穌用人所能明白的說話,將永恆生命的道講出來;人將主的說話當作食物般吃了,吸收了,這就是將祂的肉吃了。甚麼是「喝主的血」呢?在這裡主耶穌預告,祂會在十字架上為成就救恩而付出代價,祂為我們流血而死,使我們的罪得以赦免。我們接受主耶穌的救恩,這就是「喝主的血」。
4. 第63節,主耶穌將「說話」、「靈」、「生命」擺在一起,請留意,聖靈是真理的靈,聖靈的啟示就是上帝的話,而耶穌基督是「道」,祂成為肉身,用人間的話語將上帝的真理彰顯出來。所以,我們在基督的話語裏經歷聖靈的工作,藉此得著上帝所賜的新生命。
當日的群眾非常頑梗、自私和任性,他們故意不明白主耶穌所講的話。群眾不能再從主耶穌那裡得到他們想要的,於是就離開主耶穌,而主耶穌也沒有攔阻他們。第67-68節,誰能給我們豐盛的人生與永遠的生命呢?彼得為我們指出了唯一的答案:主耶穌基督,你有永生之道,除你以外,「我們還歸從誰呢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