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為主而活」陸幸泉牧師講、曾卓謙弟兄記(2024年4月14日)

經文:羅馬書14:7-11

今天的講道經文為羅馬書14章7-11節,保羅提醒信徒們不是為自己活,也沒有人為自己死。第8節提到:我們是為主而活,死是為主而死。因此,我們無論生死都是屬主的人。在14章1-6節時提到當時的背景和教會問題,有信徒論斷其他信徒的情況。信徒論斷其他信徒有兩方面,第一就是有關守舊約律法的規定。當時猶太人遵守舊約律法,例如選擇食物時不會選擇豬肉等不潔的食物,他們的飲食非常小心,寧願吃素菜也不違反律法,而外邦基督徒則沒有這個觀念,他們會吃豬肉和拜祭過的食物。第二就是守日子的概念,猶太人著重守日,例如月朔等等的節期,反而外邦基督徒沒有這個觀念,他們認為有參與崇拜,每天敬拜上帝就可以,但猶太人不贊成這個觀點。

    我們是屬乎上帝的,是不應該受繁文縟節的規範的和不應該受到限制。如果我們的生命是為自己而活,就是為罪而活。路加福音12章16-20節提到有關財主的比喻。他打算建造一個大倉庫儲藏自己所耕作的糧食,但上帝對他說今夜要取他的生命,他所預備的一切沒能留給誰享用,藉此帶出財主的無知。作為基督徒,我們的生活是為主而活,不應該貪心和只專注自己的事情。美國有一間鄉下教會,由於受到天雨影響,禮堂的天花板需要瓦片作修補,需要弟兄姊妹的奉獻。在崇拜的收奉獻程序中,信徒都低頭祈禱,祈求有天花墜在一名財主身上,因為只要財主受傷,理應他就會奉獻去修補天花板。這樣的行為是不合上帝的心意的,我們應該做的,是要為他禱告。

    作為信徒,我們的行為要符合上帝的心意外,也不可以曲解上帝的說話。70年代中,有牧師教導信徒不可以到戲院看電影,原因是詩篇第一篇所講「不坐褻慢人的座位」。如果這樣說的話,我們不可以看演唱會或者乘搭交通工具,因為都是罪人曾經坐過的。其實這個觀點是錯的,但大家信以為真,以為是真理,好像當時保羅所面對的情況一樣。之前我在堂會擔任主任牧師時,由於太多會友,我便提議設立星期六崇拜。有人提出反對的意見,原因是我們要守主日,而主日是星期日,所以不可以在非星期日的日子舉行崇拜。這個好像有點道理,但不是真理,原因是我們敬拜上帝是不分日子的,我們每天都要敬拜上帝。

    昨天我們看到有關伊朗部署在星期六攻擊以色列的新聞,他選擇這個日子是因為猶太人的安息日是在星期六,他們打算趁以色列守安息日而疏忽防禦,其實這個是錯的。首先,準確是說以色列人的安息日是在星期五至星期六的傍晚,其次就是以前以色列人也遭遇相似的情況,後來他們修憲立法,指軍人可以豁免守安息日。所以,我們不可以執著字眼,墨守成規,也不要去論斷人。

    在羅馬書14章10節提到,我們要站在上帝的臺前,意思是上帝會審判我們,把我們所得的獎賞賜給我們。我們每個信徒都需要向上帝交帳,隱藏的事情祂都知道。有一個地主正準備退休,他召來兩位得力助手吩咐他們各自建造一座房子給他退休。第一位助手很忠誠,準備最好的材料並完成,反觀第二位助手則偷工減料,沒準備最好的材料但是向地主申報已用上最好的材料。兩座房子完成後,地主把兩位助手建造好的房子送給他們作禮物,第一位助手很高興,相反第二位助手低下頭來,知道要住回自己偷工減料的房子。因此,地主便知道哪位助手偷工減料。我們都是一樣的,我們所作的要為上帝負責和交帳。

    今天,我們需要活出上帝的教導,活出主的樣式。我們不應該錯誤地理解聖經的說話,更不應該論斷其他信徒或被其他信徒的論斷所影響。我們應該專注上帝的教導和遵行祂的旨意,在未來審判的日子到來時,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地接受上帝的審判和得到祂的獎賞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