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雅各書5:13-16節
今天的講道會以禱告方面來帶出怎樣立己顧人,經文為雅各書5章13-16節。雅各書的讀者大多是散居在不同地方的信徒,他們以前住在耶路撒冷,有猶太人的背景。他們離開了自己的家園,移居新的地方後遇上不同的信心挑戰和文化衝擊,就像哥林多教會一樣。由於他們在當地遇上不同宗教和人士,當中的宗教哲學與基督教盡不相同。他們需要重新建立,心理要重新定位。
在共建教會家園時,我們會遇上不同試煉和挑戰,動搖對上帝的信心,所以我們要祈求上帝賜智慧給我們。我們要祈求上帝帶領我們勝過疑惑,不要搖擺,對衪一心一意。我們會有意見不同的時候,但最重要是同心,坦然把不同的意見講出來。雅各在書信的最後建議信徒們這個屬靈秘訣,以便他共同努力實現上帝的旨意。他所說的秘訣就是義人祈禱,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。13-16節中短短的4節經文,已經出現了4次和禱告有關的詞語,可見禱告的重要性。我們應該如何應用在教會事奉和生活當中呢?
4節經文中用了3個與禱告相關的詞語: 禱告(13、14節)、祈禱(15節)和代求(16節)。13、14節的禱告是動詞、行動。禱告是走向主面前,細訴困難和經過。我們要起動來到上帝面前,俯伏敬拜衪。我們應定睛在上帝面前,把注意力集中在衪身上,心向上。禱告時要向上帝傾訴,仰望衪,這是一個很好的禱告鍛鍊過程。15節的祈禱是名詞,是出於信心的,而不是隨口和重覆禱文,就如主耶穌在教導門徒禱告一樣: ‘ 你們禱告,不可像外邦人,用許多重復話,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.(馬太福音6章7節)’
16節的代求是描述具體而熱切的代禱,對象不是遠在天邊。我們相信上帝的神聖力量介入,衪在我們生活當中,與我們一起。有時我們會問我們有沒有資格禱告? 誰有資格禱告? 有時我們覺得自己不是義人,所以沒有資格。其實我們不用考慮成為義人,反而要考慮甚麼是義的禱告。我們的禱告應該是按著上帝的公義的,在經文中我們看到3重意義。第一,我們應帶著同理心禱告,無論是為了事奉和人,開心和不開心的,都向上帝傾訴,不是單方面的。第二就是為了身體與靈命關懷的代禱,需要同時關顧身、心、靈的全人關懷禱告。第三就是義人代禱,我們需要弄清楚當中的重要性。在5章17節雅各提到以利亞的禱告,就是很好的例子。以利亞和我們一樣有同樣性情,但是他從禱告所得的力量不在他身上,他是為了上帝的國祈求。由此可見,禱告的重點不是人,而是他所遵從的方向。我們基督徒的義是以上帝為首,成為力量。我們遵從上帝的義,禱告才有義和力量,如羅馬書3章22節所說: 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.’
最後我以腓立比書2章3-4節的顧人禱告作結。我們的禱告需要有同理心,而且要快快的聽,慢慢的講。我們的禱告是追求全人牧養,身體與靈魂都需要關顧。我們的禱告要追求上帝的公義,並且是帶憐憫的心向上帝祈求,討主喜悅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