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路加福音7:36-50節
今日同大家一齊去思想一段耶穌的故事,在路加福音七章36節至50節。故事開始描述耶穌參與一個宴會。對猶太人和羅馬人來說,吃喝飲食是重要的禮儀。這個原本只設定招待圈內人的筵席,被一位女士突然闖進入這個宴會當中打破了。她站在耶穌背後,挨著耶穌的腳,哭泣,眼淚溼了耶穌的腳,於是用自己的頭髮,把滴在耶穌腳上的眼淚擦乾,又用她的嘴不斷親吻耶穌的腳,並且把她帶入來的一瓶香膏抹在耶穌的腳上。這女人在城市裏是個知名的罪人,她用最卑躬屈膝的姿態服侍耶穌,卻令周圍的人十分憤怒。法利賽人開始懷疑耶穌先知的身份,因為先知不應該讓罪人騷擾自己。耶穌用兩個欠債人的比喻來教導坐在席上的眾人,並且指出筵席主人法利賽人西門,沒有像在哪女人給予耶穌恰當的尊重,沒有明白赦罪的恩典。讓我們思想耶穌的說話給我們什麼學習:
一、罪債是不能償還的,也不能比較。
我們對耶穌的愛,並不是主耶穌赦免我們的原因,而是我們對主耶穌恩典的回應。在我們的基督信仰歷程中容易犯下兩種錯誤:第一種是以為自己的愛主行為,作為償還自己罪債的方法。自己越是愛主,就感覺主耶穌會赦免我們的罪多些。於是我們選擇在教會內外行好行為,遵守作一個好基督徒的榜樣;第二種錯誤是與別人比較,看看別人所欠的罪債多,還是自己所欠的多,比較別人的行為,藐視犯罪的人,認為自己做得比別人好,應該獲得上帝更多的恩典。
在任何情況下,我們應當專心仰望上帝,單純用愛回應上帝赦罪知恩典。
二、真正的服侍出於愛。
事奉不會為我們帶來更多恩典,主耶穌不會因為我們事奉越多,給我們的祝福越多。如果我們真的為了得到更多的祝福,或者為了補償自己的不足,因而承擔更多的事奉,那麼我們的服侍就已經變質,也不可能堅持持續侍奉。可以堅持一生事奉的原因,只有因為專注於回應主耶穌的愛,回應那一份令人激動流淚的恩典。
三、耶穌是債主,是我們罪債的主人。
耶穌看罪為一種債項,祂自己成為了為人免除債項的債主。這個女人因為相信耶穌赦罪的救恩,信的表現就是愛,這女人確信耶穌赦免了她的罪債 ,以愛回應耶穌,真誠地服事主耶穌。耶穌是債主,是我們所虧欠的對象。當我們留意自己隱密處有幾多隱而未見的罪的時候,我們或會驚訝我們欠了耶穌的債項是多麼的巨大,根本窮我們一生也不能憑自己的能力償還。我們唯一的盼望就是主耶穌免去我們的債。耶穌的確為我們償還了所有債項,祂為我們受鞭傷,死在十字架,救贖我們的罪債,使我們現在得稱為義。我們無以為報,只有憑著信心,以愛回應耶穌。
耶穌是我們的債主,但卻又赦免了一切的債項,我們若然不為耶穌做一些事,我們的生命彷彿有所缺失。我們唯一能夠為耶穌做的,是以愛回應祂,這樣我們的生命才能夠圓滿。求主一路引領我們的屬靈生命,成為祂所喜悅的門徒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