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從傳播媒體聽到一位風水命理師說話,她聲稱什麼宗教都可以「膜拜」,無論是佛教、道教、基督教、天主教、禪宗……,若然這些宗教能夠令人心安理得,就可以拜祭它們的神明。不怪得普羅大眾認為基督教是眾多宗教種類當中其中的選擇,並不是唯一。這現象也反映了大多數香港群眾的心理,若然某一宗教的神明使到自己得益,就應該拜祭哪個,並不需要理會哪個才是「真神」。
這種宗教混雜的現象,在以色列的歷史裏也曾經發生過。當時以色列北國已經被亞述滅亡,亞述王撒縵把大部分以色列人擄到其他地方去,又把其他佔領過的國家人民僭移到撒瑪利亞的城鎮居住。這些外邦人攜同各地的風俗,在撒瑪利亞的城鎮開始敬拜各自的偶像,於是耶和華使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一些人。亞述王得知消息後,猜想因為移居者不知道當地神明的規矩,以致遭到懲罰,於是差派一個被擄的以色列祭司去到伯特利,教導那裏的居民認識耶和華的規矩。然而,這些居民縱使獻祭給予耶和華,卻另一方面繼續敬拜自己的神明,務求兩邊討好。結果,撒瑪利亞成為一個宗教混濁的地方。(王下十七24-34)
今天我們的社會提倡多元文化,在這樣的影響和薰陶之下,我們對敬拜偶像的危機感漸漸減低。電視媒體把邪靈有關的活動包裝成探靈旅行;商家、主題公園、商場把萬聖節變成普天同慶的重點消費季節;旅遊達人網紅KOL把日本神道教神社禦守推介為到日本旅遊的手信。當我們決定參與一個新興活動時,或者我們需要了解這些行動背後的理念,有沒有與聖經教導違背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