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文:以弗所書1:3-8節
使徒保羅為傳福音而受監禁,他寫信給以弗所教會,一開始不是祈求自己得自由,而是不斷向上帝頌讚和感恩。弗1:3至14節提到許多屬靈的福氣,今天我只講其中三方面。
一、 第一方面屬靈的福氣:得蒙揀選 (第4節)
原來上帝早在創造世界以前,就立定心意揀選了我們,這事根本就超越了人類的科學和理性。上帝要恩待誰,就恩待誰;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,這是上帝的主權。上帝的揀選是無條件的,完全出於上帝的恩典。「無有瑕疵」就是沒有缺點,像上帝一樣完美。人怎能在上帝面前成為聖潔呢?那就只有「在基督裡」!人一旦在耶穌基督裡面,上帝就不再看他的本相,而是看見主耶穌的聖潔。
新約聖經多處經文告訴我們,上帝揀選所有「相信」耶穌基督的人,叫他們得救(弗1:13節、弗2:8節、約3:16節、約20:31節、提前2:4節、彼後3:9節等)。人自己選擇犯罪,選擇違背上帝的命令,後果就要自己承擔。雖然上帝明知人會誤用自由,但是祂仍賜人真正的自由意志。請大家留意,上帝愛每一個人,祂沒有預定任何人滅亡。
二、 第二方面屬靈的福氣:得兒子的名分 (第5 – 6節)
人算甚麼,至尊至榮的上帝竟然愛我們!我們像沙塵一樣渺小,怎配作上帝的兒女呢?約1:12節,人能夠成為上帝的兒女,完全是因著上帝的恩典。所謂恩典就不是人的功勞,也不是人所配得的。罪人根本無資格成為上帝的兒女,但在基督裡,上帝看我們的時候,就像看見耶穌基督一樣。上帝收納我們,是按著祂自己的意旨,祂喜悅我們作祂的兒女,並在我們身上以聖靈為印記(弗1:14節)。若上帝以公義審判我們,我們早已滅亡;上帝沒有這樣待我們,相反上帝將我們敗壞的生命扭轉過來,使我們可以彰顯上帝榮耀的恩典。
三、第三方面屬靈的福氣:過犯得以赦免 (第7 – 8節)
上帝赦罪的恩典臨到那些已經犯罪應當滅亡的人身上,這是最好不過的消息!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(弗2:1節),然而我們得蒙救贖,是藉著主耶穌的血,過犯得以赦免。主耶穌成為代罪羔羊,被釘十字架,流血洗淨世人的罪。在基督之外沒有赦罪;在基督的寶血之外,沒有其他洗滌罪污的方法;在基督的救恩之外,沒有任何方案可以解除罪的咒詛。
救贖的計劃需要智慧,因為關係到公義與慈愛。上帝本可以用祂的大能和權柄,使人無罪釋放;但若是這樣,上帝就不公義了。如果上帝執行公義,所有人都要受罰而死,那麼上帝的慈愛又怎樣落實在罪人身上呢?公義與慈愛怎樣調和呢?結果上帝差遣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上,尋找拯救失喪的人,彰顯了上帝慈愛的心腸。主耶穌為人贖罪,代替罪人受死,滿足了上帝公義審判的要求。上帝用各種使人能夠明白的方法,叫人知道這個救贖計劃是何等完備與美善。
主耶穌所流的血使你的罪得到赦免,救贖的恩典已經臨到你,這福氣不可單 單停在你身上,你要傳開去。願上帝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!